2017年度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招标公告
2017年度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项目已由天津市公路处以_《天津市公路处关于下达2017年国省级公路小修保养费等养护管理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公路处发【2017】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桥梁养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强化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公路桥梁抽检巡查工作的通知》,由天津市公路处组织开展公路桥梁抽检巡查工作。
抽检巡查范围和数量为:全市公路中桥及以上桥梁,重点是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等。抽检巡查对象为各区公路管理部门和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抽检巡查桥梁数量控制在10—15座(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2.2服务周期
抽检巡查工作期限为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31日,共计20日历天,在桥梁抽检巡查工作结束后45天内提交桥梁抽检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桥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津交管发[2014]304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点桥梁检测,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测桥梁关键受力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复查和检测养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同时,督查四、五类桥梁改造项目落实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桥梁及一项市政桥梁检测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300170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王莲香
联系人:赵祖宏、安晓东
电话:***-********
电话:***-********、186*****815
传真:***-********
传真:***-********
2017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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