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村镇毛田村蔡岭大塘(水库)流转 招标公告
蔡村镇毛田村蔡岭大塘(水库)流转 招标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泾县蔡村镇毛田村蔡岭大塘(水库)流转 | |
二 | 项目编号 | JX-NCCQ-2017-005 | |
三 | 委托方 | 泾县蔡村镇毛田村村民委员会 | |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17年12月12日8:00始至2017年12月26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7年12月27日10:00始至2017年12月28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 |
五 | 标的基本情况 | 1、流转标的:泾县蔡村镇毛田村蔡岭大塘(水库)流转; 2、位置:泾县蔡村毛田村蔡村组 3、面积:15亩 4、规划用途:水产养殖 5、流转截止日期:2027年12月31日 6、租金底价:8000元 7、竞价保证金:1000元(竞得标的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 |
六 | 标的用途要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2、从事水产养殖 3、保证防洪抗旱用途 | |
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 |
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逾期不履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
九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十一 | 竞买保证金 | 1、保证金数额:1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7:00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 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 |
十二 | 报名登记 |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②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本人签名)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④竞价保证金交款收据 ⑤承诺函原件(本人签名)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签名) ...... | |
十三 | 竞价程序 |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流转合同。 | |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1)《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十五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合同》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合同》的。 | |
十六 | 其他 | ( | |
十七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 ||
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850-3300) |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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