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检测仪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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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氧化碳检测仪(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KLMY-*******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一氧化碳检测仪1套
2.使用功能: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书
5.服务: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集成商。3.3业绩要求:2013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方面同类型加热炉“理论配比燃烧优化控制系统”在国内三套以上(含三套)的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名称、联系方式、投用时间、型号及每套装置的实际使用台数等信息),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3.4 2012年01月01日及以后未因产品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8时30分00秒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1011室或《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文档获取。4.2.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证件(可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可获得书面或电子标书。4.3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0时30分00秒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克拉玛依市金龙镇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1011室。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开标
招标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1008室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
邮编:834003
联系人:李瑞峰 刘宏伟
传真:********069
电话:********069 ********527
电子邮件:lirfksh@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克拉玛依石化支行
账户名: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65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标签: 检测仪 一氧化碳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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