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车招标公告

生产用车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阜新市城市粪肥管理站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新市城市粪肥管理站的委托,对生产用车(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162)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生产用车

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1辆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7.95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fuxin.gov.cn),“首页一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3、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五、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六、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10日内;合同约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发票、《阜新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阜新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提交给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阜新市城市粪肥管理站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城市粪肥管理站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12号
联 系 人:武国权
联系电话:187*****900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项目联系人:艾明
联系电话/传真:****-*******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用车 粪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