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芦花港村环境整治专职承包项目公告(资格后审)

兴仁镇芦花港村环境整治专职承包项目公告(资格后审)

兴仁镇芦花港村环境整治专职承包项目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通州区兴仁镇芦花港村经济合作社兴仁镇芦花港村环境整治专职承包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村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

为切实改进村庄环境,改善民生,结合2017年度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全村(居)所属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河道、河塘保洁、道路两侧绿化维护等工作整体外包,招聘长效管理承包单位。投资额约19.5万元。

4、承包服务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承包服务质量要求: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服务规模、服务主要内容、服务方式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保洁服务等内容,能满足本项目保洁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违规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bb.com/tzggweb/”镇级交易平台(兴仁镇)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2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1220日17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77@qq.com">发送至********29@qq.com邮箱。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17年1225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17年1225日24时前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279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兴仁镇政府东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价法,详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投标单位,开标前以现金方式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14、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bb.com/tzggweb/)“镇级交易平台”(兴仁镇)中下载相关说明文件。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及招标控制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芦花港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区兴仁镇芦花港村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39*****617

电 话:

156*****61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7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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