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工业集聚区东平路、东祥路绿化项目
驻马店市驿城区工业集聚区东平路、东祥路绿化项目
驻马店市驿城区工业集聚区东平路、东祥路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尊敬的各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采购中心就驿政采购[2009] 2号驻马店市驿城区工业集聚区东平路、东祥路绿化项目以竟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1)各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要求应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4) 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2、购投标文件时间:
2009年2月13日至2月18日上午9:00点(注明:2009年2月18日上午9:00点没有按照指定时间参加现场实地考察的投标供应商,将按自动弃标处理)。
3、递交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 递交方式:直接递交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没有中标者3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2月20日上午9:30前。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2月20日上午9:30整,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一楼)
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的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开标当天携带原件,现场验证)
二、绿化质量要求
①、常绿树种要求带土球,所种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枝杆健康、无病虫害、造型完好。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物候期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枝数在6%以下,无枯枝死叉,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树木成活率100%。
②、花卉生长繁荣,植枝整齐,同种花卉高度基本一致,群体效果较好。花卉植枝成活率达到95%以上。
③、苗木要附带苗木检疫证,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一年。补种苗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养护一年。
三、附带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四、绿化苗木数量及要求 (详细资料见第三章绿化苗木清单)。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75%,剩余25%价款待苗木养护期一年后无死苗木现象再支付。
六、报价方式:密封报价,请报出详细说明;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七、中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工期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先生 ****-*******
九、投标企业中标后3日内向招标方支付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
十、项目完成期限15天。
十一、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玖仟元整(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无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予退还。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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