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监测站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 PM10 监测仪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 PM10监测仪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 PM10监测仪,预算20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
由于阜阳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原有仪器已使用多年,经常出现故障,为保障阜阳市政府目标考核需要,保证阜阳市国控空气站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更好地完成国家及省政府对阜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任务,现申请购买一台原装进口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美国Thermo公司生产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PM10仪器,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5014i型可吸入颗粒物 PM10监测仪监测灵敏度高,数据采集频率等指标均明显优于国产仪器;该监测仪时间分别率高,能精确测量PM10浓度分钟值,该设备使用能够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软件能够较好的兼容,减少因软件不兼容引起的故障,确保系统建设的整体兼容性、稳定性、一致性、连续性。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况。需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安徽省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1517号B313
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魏晓飞 | 市公安局 | 高级工程师 |
郭恒心 |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王群 |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九、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址:阜阳市颍上路254号 联系电话: ****-*******),并同时抄送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阜阳市清河路,联系电话:****-*******)。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7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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