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学生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新校区主校区学生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主校区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函[2005]258号(该项目已全面转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师范学院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函[2005]2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主校区学生公寓工程
建设规模:约36738平方米,约 5900 万元。建设地点: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
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及监理各分为两个标段,A、B栋为一标段,建筑面积约为14551.20㎡,C、D、E三栋为二标段,建筑面积约为21826.80㎡。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006年以来完成 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2006年以来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四个标段中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2 月 17日至2009年 2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绵阳师范学院招标处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3 月 11 日10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草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绵阳师范学院
地 址: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
邮 编: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卓先生 、苗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zjl1976@126.com
注: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下同。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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