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招标公告

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招标公告

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采购的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交通标志及标志版面的更换、修改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14-4-G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校车标志与部分指路标志版面修改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703,921元。

招标内容:修改发光型标志牌版面(5块),校车标志及标志杆(矩形1.0m*2.0m)(262套),修改普通型标志牌版面(12块)。

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一)、交通标志总体要求

交通标志的形状、尺寸、图案、文字、颜色、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2009)及交通标志设计要求。交通标志板及紧固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及交通标志设计要求。

(二)、标志牌技术要求

1)、标志板固定滑槽

标志板固定滑槽应选用2024型70#铝合金滑槽,滑槽型铝应符合GB/T6892的要求。

2)、标志板紧固件

标志板紧固件采用宽40mm,厚5mm的扁钢制作,弯曲半径同所卡钢管。每套紧固件配M12x50螺栓两套。

3)、交通标志反光膜采用IV类反光膜,反光膜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18833-2012)的要求。

4)、标志底板采用3004铝合金板制作,面积小于4.0M2时,厚度不应小于2mm,面积大于等于4.0M2时,厚度不应小于3mm。

(三)、标志杆技术要求

★1)、主要材料

型钢、钢板等:Q235B

连接螺栓:8.8级、10.9级高强度螺栓

2)、技术要求

★钢材为Q235B,其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性能、和碳、硫、磷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规定。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焊条为E43**、E50**、T42**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1995)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的力学性能相适应。建议采用低氢型焊条。

3)、杆的制作

焊缝质量等级:剖口焊为II级,其余均按Ⅲ级检验;

凡设计图中未注明的焊缝一律满焊。

凡设计图中未注明的焊脚尺寸hf,当板厚t≤6mm时,取hf=6mm;当板厚t>6mm时,hf≤t-(1-2)mm。

标志杆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中相关规定热镀锌后,按指定的颜色喷塑。

(四)、修改普通型标志牌版面要求

修改普通型标志牌版面,类型:伸臂型,尺寸:2000×4000/3000×4000/3000×5000,标志版面材料的部分更新。将原标志板拆除后,通过加热铲除标志版面的底膜和字膜,经除胶、打磨、清洗、烘干标志底板后,重新在原标志底板上粘贴底膜和字膜,形成新的板面信息。

(五)、修改发光型标志牌版面要求

修改发光型标志牌版面,类型:伸臂型,尺寸:2000×4000/3000×4000/3000×5000,标志版面材料的部分更新。将原标志板拆除后,通过加热铲除标志版面的底膜和字膜,经除胶、打磨、清洗、烘干标志底板后,重新在原标志底板上粘贴底膜和字膜,形成新的板面信息。内嵌发光二极管,发光标志中仅指路信息中标志箭头及标志箭头方向信息中的汉字,其他指路信息不发光。

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标志上的图形(白色道路交叉形式图形和指示车辆行驶方向的箭头图形,以下简称为图形)、文字(白色路名汉子,以下简称为文字)采用内置背光冷光源发光技术。要求标志白天不发光。夜晚自动检测环境光发光,图形、文字应长亮。

图形及文字发光强度:>2000cd/㎡(透光表面测量),夜晚直线可视距离:>150m。

工作温度:-25-65℃。

标志结构:发光部分采用挤形铝自密封箱体式拼装结构,背板采用滑板式拉锚密封。标志净厚度:≤60mm(不含背槽连接结构件),字体处采用网格镙空处理。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本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二十天内。

交货地点:太原市内交警支队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桃园三巷)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4)联系电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联系电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室(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4)联系电话:****-*******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51号邮编:030021

联系人:张永军联系电话:****-*******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翟美虹、樊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王轲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8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版面 标志 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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