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高村农村社区建设招标公告
胡志高村农村社区建设招标公告
刘河镇胡志高村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河镇胡志高村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经刘河镇胡志高村民代表大会 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资金,招标人为 刘河镇胡志高村民委员会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刘河镇胡志高村,主要施工内容:室内外装修及购置办公用品等,总投资301106.63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或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有所注册单位授权委托书,且每个注册单位仅限委托一人,且拟派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 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一楼→教育局隔壁)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11时10分止。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1日上午11时10分。
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2018年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0%,2019年付清余下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胡志高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胡书记 180*****793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胡小姐 189*****228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程主任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刘先生 15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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