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招标公告
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招标公告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NXCG-JZ-********1184,委托代理编号:HNXZ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118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元)
1
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
52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历经铺街道沙河市场保安服务费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1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注:1、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近三个月”指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 9:00 ~ 12:00、下午2:00 ~ 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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