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TRO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TRO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DTRO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16日14: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16日13:55至2017年12月31日13:55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郦景阳光10号楼1903室 | ||
预算金额 | ¥1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DTRO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DTRO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2]ZMGC[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6楼
联系方式:叶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 | 32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6日 13:55至2017年12月31日 13:5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郦景阳光10号楼19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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