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和灯具设备询价招标公告
电脑和灯具设备询价招标公告
受用户委托,我中心现就电脑和灯具设备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NDCG2009 020
(二)采购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报价人须知:
1、2009年 2 月 17 日 上 午 9 时30分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品目,售后不退。
2、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3、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进行报价,也可以选择对所有品目都进行报价,但必须对每个品目中的所有货物都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如超过采购单位的预算,则不予采购。
4、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所投货物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5、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纳投标保
证金 贰 仟元,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退还,中标者的转为履约保证金,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无息退还(在我中心已登记并缴纳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不需提交)。
6、报价方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此条款必须满足)
7、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8、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天内送到使用单位。
9、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即由该单位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等3人以上组成验收小组,在本单位监察室人员监督下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11、报价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法定代表授权书④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具备经营所投货物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13、开标时必须有三家以上(含三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开标方为有效。
14、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5、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查询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曾女士
邮箱:ndzt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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