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羽毛球馆建设工程(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
莆田市羽毛球馆建设工程(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
1、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场馆建设部 拟建的莆田市羽毛球馆建设工程(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 投资概算:约380万元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共约3922平方米 单跨跨度:32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莆田市体育学校内,东园路北侧,延寿路东侧
建设工期:53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贰级及以上资质。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3近三年内,未曾被本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4、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2月 17日至2009年2月 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场馆建设部(盖章)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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