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警用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包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台/套) | 交货期 | 分包控制金额 |
1 | 刑侦设备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 人民币103.85万元 |
2 | 手持台等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合同签订后10 天内 | 人民币161.98万元 |
3 | 夜视仪 | 40 |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 人民币200万元 |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须对所投包号中所有内容给予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65.83万元。
(2)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3) 文件售价:每包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 时 间:2009年2 月18日至2009年3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5)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506A室
(6) 联 系人:吴 涛
(7) 电 话:0086-10-********
(8) 收 款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10) 帐 号:********091001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 投标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生产及销售警用器材许可证。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招标文件第二、三章中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09年3 月10日9:3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时间:2009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
6.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厦420 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评标价格部分40分。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8. 招标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4) 电 话:010- ********-***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A室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 系 人: 张乔治、吴萍
(4) 电 话: 010-********、********
(5) 传 真: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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