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电梯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电梯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所投电梯制造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2亿人民币或按现行汇率计算的等值外币
3、电梯安装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A级资质证书
4、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企业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2月17日至2009年2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10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开标时间:2009年3月10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
交付方式:汇票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公告《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2)经销商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盖制造企业公章)
(3)所投电梯安装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一方上述⑵⑶资料。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在申购招标文件时以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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