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诗溪码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南安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诗溪码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诗溪码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安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诗溪码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2、招标范围:水利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投资:约350万元
2.4、资金来源:各级财政投资
2.5、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6、工程性质:水利水电工程
2.7、工期:45历天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10、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码头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按闽水建设[2007]44号文件规定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项目经理以外人员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位于福州市鼓屏路粮食大厦10楼北区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9 年 02 月 17 日至2009年 02 月 23 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否则,恕不接待。(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03 月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2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供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邮政编码:362312
联系电话:139*****3403 联 系 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屏路粮食大厦10楼北区 邮政编码:350000
联系电话:****-********、137*****971 联 系 人: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注:凭证上应注明“南安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诗溪码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2层
日期2009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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