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600]CS[GK]*******、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00]CS[GK]*******
2、项目名称:漳州市延安路等8条路段LED节能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 | 6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300WLED灯具、240 WLED灯具及150WLED灯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各壹份; | 检测报告中的内容至少含:光电性能检测等。 |
提供300WLED灯具、240WLED灯具及150WLED灯具样品各壹盏; |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若未提供或者所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标。1.LED模块应采用分散式模块的封装方式;2. LED灯具效能不应低于120(lm/W)。注:在投标人提供的3份LED灯具检测报告中体现。3.灯具内应设置独立的电气室。灯具接口、接线、接线端子应布置于灯具内部。4.240WLED、300WLED灯具的安装接口孔径规格为60mm~76mm可调节。备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条件要求且所提供的样品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标。样品于开标时提供。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投标厂家原品牌自主生产的。 | 原品牌自主生产指投标单位名称、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检测报告上的标称生产单位及灯具铭牌上体现的制造商单位名称均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若单位名称变更,则须提供相关变更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标。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外观等要求。 | 投标人所投的产品的外形、尺寸及颜色要求须满足施工图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否则视为无效标。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18 0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2 12: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9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09 09:30,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污水提升泵站综合楼
联系人姓名:朱荣武
联系电话:139*****506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号3楼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曾女士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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