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拆除、梁、柱、板加固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构筑物拆除、梁、柱、板加固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大石后续项目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大石后续项目工程
三、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 系 人:王先生、肖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四、工程地点:广州市公安局
五、招标范围:拆除施工范围内需拆除的构筑物、饭堂部分梁、柱、板加固改造、3号楼首层间隔改造为休闲场所、新建网球场及相应的水电安装等其他配套工程。
预发包价:620万元人民币
六、建设地点:广州市公安局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八、报名时间:2006年11月9日~2006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十、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条款规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4. 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相应专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5.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已获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施工企业;
6. 企业具有近三年内(2003年2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7. 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8.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大于90%(提供2003~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正在处罚期内因不良记录而被停止投标的单位报名并提交“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记录申明”证明书(详见附件2)。
十三、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十四、投标资格将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方式如下:
1.按资格预审条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评为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2.若“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名单位≥5家且≤12家时,则取全部投标报名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
3.若“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从“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2家成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需准时参加);
4.若满足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十五、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且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投标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单位简介;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复印件须持原件核对);(详见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5.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记录申明。
十六、注意事项: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 [2006]4 号文执行
1、所报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经资审委员会确认后,业主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3、报名时需提交广州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并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中的有关规定,并提供项目经理等级证、资质证明、身份证等资料,提供原件核对,且项目经理必须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5、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所选用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如经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时选用的项目经理直至招标过程中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招标人要求不得换人;
6、报名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
7、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七、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十八、资格预审时间:为2006年 月 日
十九、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当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检查确认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十、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是否提供原件核对 审核情况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资质的证明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条款规定
6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相应专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7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 具有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项目经理资质证明
11 企业具有近三年内(2003年2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
12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提供2003~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14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记录申明
15诚信声明



备注 :
  1 、此表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目录;
  2 、上表 原件审核情况及备注 栏目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原件审核情况,
  3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招标代理单位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附件2

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记录申明
致:(招标人)
兹声明我司没有发生以下所列的正在处罚期内的被取消报名资格行为:
1.与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投标申请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在广州地区有造假等违法投标行为;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5.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6.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7.拖延报告、隐藏、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9.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2.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申请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006 年 月 日


诚信声明

声明企业: 地址:
声明人: 职务:
声明人: 职务: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投标报名材料是真实的,对招标要求是清楚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违反上述规定一旦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 签字:
声明人(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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