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1类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纺织品1类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就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检中心纺织品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DPY-*******

2.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检中心纺织品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46.2万元;

5.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纺织品类检测设备,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60日历天;

7. 交货地点: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合格;

9. 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主要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安装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注:若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与投标文件资料保持一致,资料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变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发现提供造假资料,上报有关征信系统黑名单。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内龙宫二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千元人民币(¥5000元)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逯先生

电 话:182*****825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35*****709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纺织品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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