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燃气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燃气热水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
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燃气热水器)项目
二、 招标编号
0714-EMTC-3280/5
三、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燃气热水器)的入围招标。实施地区为: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中标的燃气热水器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燃气热水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较强燃气热水器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等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2. 投标人燃气热水器产品在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
3. 对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投标;
4.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为其母公司(母公司应对其控股50%及以上)所有,则投标人在获得品牌所有者有效授权的情况下,可依法使用该品牌进行投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为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所有,则投标人在品牌所有者有效授权的情况下,可依法使用该品牌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
5.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90%(新疆、青海、西藏覆盖率不得低于50%);
9.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六、 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后附具体操作方式)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09年 2月19日7:30至9:00。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2月19日9:00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美泉宫饭店
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
******** 。
时间:2009年 2月 19日9:30。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4、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100036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联 系人:谷键、郭红、王璐、杨海涛
电 子 邮 箱:dept18@cei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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