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王江片棚户区改造一期茅坪村安置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珠晖区王江片棚户区改造一期茅坪村安置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户区改造一期茅坪村安置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户区改造一期茅坪村安置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7]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户区改造一期茅坪村安置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衡州街道茅坪村。

2.3 建设规模:新建小区外规划路长300米,路幅宽14米;铺设供水管网400米、燃气管网370米、电力管线380米;停车场1个、停车位197个;并配套建设道路建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额约为53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

2.5 工期要求:3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新建小区内外道路及道路照明,小区污水、雨水排水工程,小区停车位若干个、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7: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原件和复印件应一致):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若可通过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可在网上查询);

(9)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1)省外企业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

(12)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公告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均为二代身份证原件),(1)(2)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人需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必须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洲大道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衡祁路8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8*****1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小区配套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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