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老夏安线凤港减河桥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基础【2017】3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为廊发改招标核【2017】060 号,建设单位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香河县安平镇。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老夏安线凤港减河桥进行拆除新建。新建桥梁全长65m,桥梁宽度为净24m+2*2.5m人行道栏杆(防撞钢护栏),上部结构采用3孔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59.15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主要工作内容为:(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2)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3)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4)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法人同意; (5)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6)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7)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 (8)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9)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项目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3.3投标人与可能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人、招标代理和使用单位无隶属或任何利害关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2017年12月22日下午17:00。 4.2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要求,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完成在市场主体系统中报名操作,请各投标人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y.cn)首页“信息动态”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y.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投标现场收取。 5、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5.1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5.2投标人在开标时需递交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中列明申请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当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密封递交至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香河县府前街24号 邮政编码:065400 联 系 人:田洪泽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裕东小区 邮政编码:050000 联 系 人:于海龙 电 话:****-********、136*****980 传 真:****-********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1 资 质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 质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件2-2 业 绩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业 绩 | 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或一个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 附件2-3 人 员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道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部批监理工程师资格。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监理工作年限8年以上(含8年),近五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任务 | 1 |
附件2-4财 务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1、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上一年度(2016年度)营业额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附件2-5诉讼和履约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近3年中(2014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管理单位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在公路项目管理单位的工程中无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4、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件2-6办公设备最低要求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办公用房 | 新建或租赁 | 平方米 | 150平方米 | 2 | 办公桌椅 | 自有 | 套 | 6 | 3 | 文件柜 | 自有 | 个 | 6 | 4 | 会议桌 | 自有 | 个 | 1 | 5 | 电脑 | 自有 | 台 | 4 | 6 | 打印机 | 自有 | 台 | 2 | 7 | 复印机 | 自有 | 台 | 1 | 8 | 扫描仪 | 自有 | 台 | 1 | 9 | 办公电话 | 自有 | 台 | 人手一部 | 10 | 办公车辆 | 自有 | 台 | 1 |
注:以上办公设备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不得低于以上要求,工作过程中设备不满足要求的,应建设单位要求必须无条件添加。 附件3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项目管理单位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项目管理单位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60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项目管理单位程序(10分) | 项目管理单位程序正确、合理 | 8.1-10分 | 项目管理单位程序较合理 | 6.1-8.0分 | 项目管理单位方案(30分) | 质量保证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进度保证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费用控制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项目法律法规安全履责管理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项目合同及关系协调管理措施(5分) | 合理可行,操作性强 | 4.1-5.0分 | 一般或较差 | 3.1-4.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分析透彻,对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提出的解决办法合理,经济可行 | 8.1-10分 | 分析一般,对重点、难点把握一般;提出的解决办法基本合理、可行 | 6.1-8.0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10分) | 措施全面,建议合理,可实施性好 | 8.1-10分 | 一般性建议,或可实施性一般 | 6.1-8.0分 |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30分): 项目 | 总分 | 标准 | 分值 | (一)项目管理单位人员(10分) | 组织机构 | 10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 6 |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公路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任务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4 | (二)项目管理办公设备(5分) | 办公设备配备 | 5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 3 | 高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 5 | (三)项目管理单位业绩与信誉(15分) | 业绩与信誉 | 15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 9 |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公路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任务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6 |
6.4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开启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未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计费额、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基价、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3。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附件1项目管理单位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审查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2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