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谈判公告
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谈判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7]461号计划函要求,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拟对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7-14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87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彭家湾、下三岔、大石沟村等13个村2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地灾、地勘项目并提交相关成果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应具备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近三年内(自报名截止时间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前)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15号1栋一单元7室)领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3日上午16:00时(15:30开始受理)前递交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宏烨 电 话:****-*******
收款单位全称: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五峰财政所
开 户 行:郧县农商行五峰支行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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