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受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 hc2017-08
二、项目名称: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及要求 |
1、手术室手术床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肺功能测试系统 | 2 | 套 |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约99万元(投标上限控制价)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投标法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上列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它相关事项: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址:新余市堎上路(原司法公证律师楼)6楼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9:00—11:30,14:30—17:30(工作日)
标书售价: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接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8*****699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北京时间17:00前到达我单位指定的帐户。具体见招标文件上规定为准。
未中标人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履约函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8*****699
(备注:该公告解释说明权归采购公司和招标代理公司所有)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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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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