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受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 hc2017-08

二、项目名称: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及要求

1、手术室手术床

1

详见招标文件

2、肺功能测试系统

2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约99万元(投标上限控制价)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投标法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上列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它相关事项: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址:新余市堎上路(原司法公证律师楼)6楼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9:00—11:30,14:30—17:30(工作日)

标书售价: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接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8*****699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上规定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北京时间17:00前到达我单位指定的帐户。具体见招标文件上规定为准。

未中标人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履约函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8*****699

(备注:该公告解释说明权归采购公司和招标代理公司所有)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招标公告三.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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