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招标公告
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HNYS2017-2009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296.0 |
项目概况 | 1、采购项目: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 2、谈判项目编号:HNYS2017-2009 3、包号:一批不分包 4、采购项目需求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一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书” ?项目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付完毕 ④项目交付地点:海口市 5、本项目采购预算:¥2960,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6、采购项目监管部门:海口市财政局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资格要求的规定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任意1个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原件);6、谈判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产品或器材的销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8、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下的采购谈判活动。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7-12-18 00:0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2-21 23:59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http://www.hkcein.com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网上购买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2-22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会议室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12-22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会议室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街海景大厦11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谈判邀请函
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谈判项目编号:HNYS2017-2009)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
2、谈判项目编号:HNYS2017-2009
3、包号:一批不分包
4、采购项目需求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警卫摩托车配套装备采购一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书”
?项目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付完毕
④项目交付地点:海口市
5、本项目采购预算:¥2960,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6、采购项目监管部门:海口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资格要求的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任意1个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原件);
6、谈判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产品或器材的销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
8、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下的采购谈判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参加谈判主体登记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0:00时至2017年12月21日24:0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 点击“交易信息”,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进入本项目公告页面,下载采购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套(如确定参加谈判请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现场报名缴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对采购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提出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同(北京时间)。
5、参加谈判供应商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6、参加谈判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获取参加谈判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加谈判的“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谈判活动。
7、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8日0时至2017年12月21日24时止。
四、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22日 9 : 00 (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201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谈判文件启封会议开始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谈判文件询问质疑的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公告结束止。
5、递交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6、响应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1)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7、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贰佰元整(¥59,200.00元)
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开始前一天转入指定账户。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邮编:570100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sbidding@163.com
邮编:570105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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