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消防支队车辆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重)YLGGG20171013-GG-1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消防支队车辆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重)YLGGG20171013-GG-1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贵港市消防支队车辆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消防支队车辆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GG********-GG-1

三、采购内容

1分标:侦检器材1批;2分标:金属弧水陆切割器13具;3分标:灭火器材1批;4分标:灭火器材1批;5分标:空气呼吸器固定充气站1套;6分标:排烟消防车1台;7分标:干粉消防车1台;8分标:通讯指挥车1台;9分标:泡沫液输转消防车1台;10分标:大功率照明消防车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参考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所述条款为准):

1. 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参考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 参考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 参考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 参考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开标。

九、网上查询地址

十、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建程、廖喜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标签: 器材 救援 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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