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采购金额:贰拾肆万元整)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数量一台。该项目拟由宜春市新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12月24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宜春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 地址:宜阳大厦东座6楼)和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95-*******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宜春北路895号)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2017年12月 日

采购单位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种专用技术用车项目

项目金额

24万元

拟定供应商

宜春市新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论证内容

本项目是否满足单一来源条件

项目说明

为保持与之前的设备与车辆的配套性,需使用与之前厂家一致的产品,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1论证意见

特种专业技术车,需使用与之前厂家一致的产品,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温晓峰

工程师

宜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专家2论证意见

特种专业技术车,需使用与之前厂家一致的产品,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罗玉刚

中一

袁州区教育局

专家3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特种专业技术车,需使用与之前厂家一致的产品,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周欣

工程师

宜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车 专业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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