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碑林区老年人电子呼叫信息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关于西安市碑林区老年人电子呼叫信息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老年人电子呼叫信息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老年人电子呼叫信息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363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地址:南院门27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 联系方式:王小琼 王 真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老年人电子呼叫信息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信息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4473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4、投标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时间前2017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7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前 2、磋商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小琼 王 真(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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