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分包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 |
分包内容 | 消防车维修与保养服务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元(肆拾万圆整)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2日19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6楼
地址: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南峡路
联系人姓名:张春联系电话:189*****43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6楼
项目联系人: 李航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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