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定型设备、缝制设备招标公告

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定型设备、缝制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定型设备、缝制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N2017-CG445招标编码:CBL_********_********3
开标时间:2018-01-09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投资金额:277万元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HCHN2017-CG445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号,每个包号采购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定型设备

1

裁剪机

1台


2

空切翻角机

1台


3

帽子定型机

1台


4

帽子套结机

1台


5

衬衫腰袖缝烫机

1台


6

吸风烫台

16台


7

衬衫压平机

1台


8

侧缝压平机

1台


9

粘合机

1台


10

裤缝烫机

4台


11

单裤管压烫机

4台


12

全自动电锅炉烫台

1台


13

装钮机

4台


缝制设备

1

电脑立扣机

4台


2

电脑双针双杆机

8台


3

模板智能缝纫机

1台


4

钉裤袢机

4台


5

电脑绱袖机

1台


6

电脑圆头锁眼机

1台


7

电脑套结机

1台


8

全自动打钮机

1台


9

自动送扣机

1台


10

控边缝纫机

2台


11

电脑钉扣机

1台


12

撬腰机

6台


13

撬边机

6台


14

电脑带刀平机

6台


15

电脑三线包缝机

4台


16

电脑五线包缝机

2台


17

直驱带拖轮单链机

8台


18

双针双链机

4台


19

衬衫压肩机

1台


20

高速电脑平缝机

31台


21

埋夹机

1台


22

橡筋机

2台


23

电脑四线机

2台


24

电脑五线机

2台


25

电剪刀

2台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控制价:

第一包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434900.00元);

第二包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00元)。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则提供国内总经商售后服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3、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具日期为接受报名日期内,且必须为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标人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或国内总经商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且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序整理成册留存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十、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3、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单独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2、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简写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包段号。

账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万芙路支行

账 号:****************648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招 标 人: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

联 系 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楼1422房

联 系 人:赵艳 程林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缝制设备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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