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18日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09:00至2017年12月25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 ||
预算金额 | ¥7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小姐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小姐 ***-******** | ||
附件: | |||
附件1 | 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 采购需求.pdf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GZZ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黄埔海关前台设备及网络外包维护服务 | 3年 | 人民币250万元/年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4.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至2017年12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 0647 1920 0511 22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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