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便民警务站改造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三次公告)

叶城县便民警务站改造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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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便民警务站改造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三次公告)已经由叶发改【2017】4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便民警务站改造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城区

2.工程规模:便民警务站维修项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CX********154*****1001

叶城县便民警务站改造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三次公告)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主要人员及本项目主要配备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可为原件或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12月18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12月22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叶城县公安局

地 址:

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元4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科辉

联 系 人:

曾罡

电 话:

189*****882

电 话:

177*****00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警务站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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