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已由 湘发改基础〔2016〕102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由株洲市和茶陵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茶陵县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

招标编号:JTJ-2017-GL-72

2.2 项目概况: 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公路工程项目,路线全长约11.13公里,起于茶陵县夏乐村,经湖口,止于浣溪,与G106线相接。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K0+000~K7+800段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K7+800~K15+351段路基宽度10米,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改建段40公里/小时);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沥青路面、桥涵、交安等施工图纸上所有工程。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2年、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年);保修期:5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2088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确认)。

3.3 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0至2017年11月)具有1个里程11km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在5000万以上且一合同段内包含路基、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的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的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其中含桥梁,最大跨径≥30m,并经交工验收合格。】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报省交通厅对其信誉评价直接将为D级。

3.5 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 (1)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2016年度)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最近2年(2015年和2016年)连续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下、最近3年(2014~2016年)连续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级及以下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 19日至2017年 12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服务大厅(茶陵县炎帝南路)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及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参保机构的查询网址、账号密码及联系电话);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省外企业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打印页;

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包含内容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交工验收证书原件和该类似工程业绩发布在招标监管机构或政府门户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网站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地址【伪造网址按弄虚作假处理,下载网页须盖投标单位章);

注:上述①~⑥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并经核实后方能获得报名资格。

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否决其报名资格;在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方式交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茶陵县公众信息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茶陵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联 系 人:姜珍
联系电话:137*****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联 系 人:陈科明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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