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A、B、D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房A、B、D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南安市外二环一标段拆迁安置房A、B、D幢工程施工(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06]第 93 号),已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715.5767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约9532 m2。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柳城金街村(南安市外二环路一标段)
2.3工期:3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投标人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且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地位的施工企业和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所需的技术、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
4.2拟派出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资质。
5、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出售时间为2006年 11月6日至2006年 11月26日9:00 时(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10-11:30,下午14:40-17:00(北京时间)在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不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仍然有效。
6、投标人接受资格后审时须提供下列(1)~(6)的证件原件和资格标供招标人审查,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会议。项目经理应于2006年11月26日8:00-9:00 时签到。到会人员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证实可承担本工程);
(4) 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开具的人民币50万元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支票凭证(不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交标时另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保证金汇入以下其中一个账户: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① :南安建行一处;账号:***********************。开户银行②:中国银行南安支行;账号:****************3001。投标保证金递交应于2006年11月24日 17:30时前汇入到指定账户,具体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
(5) 企业所在地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6)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资格证件。
7、投标文件提交的起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 8:00--9:00时,提交地点为南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每份出售500元,施工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招标人:南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南安市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安市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