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招标公告
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招标公告
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就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应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政采[2017]GZ039号
二、预算金额:544250元
三、项目名称: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采购项目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今年底,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后,我县要及时接入实现联网,要将全县所有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之风,逐步实现“一网通办”。按照要求,平定县经济信息中心现委托采购中心购买各种硬件设备。
2、项目要求:
(1)、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为质保期。
(2、)项目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支持服务,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到现场。
3、项目清单:
平定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 |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配套硬件支撑 | 自主服务终端 | 1 | |||||
2 | 多媒体触控终端 | 3 | ||||||
3 | 高拍仪 | 50 | ||||||
4 | 身份证阅读器 | 50 | ||||||
5 | 电子评价器 | 50 | ||||||
6 | 考勤机 | 5 | ||||||
7 | 基础支撑硬件 | 票据打印机 | 30 | |||||
8 | 网络安全设备 | 身份认证网关 | 1 | |||||
9 | 合计 | 190 |
3、工期:按用户要求完成。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系统安装部署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系统试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4%,系统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1%,系统验收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4、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查询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九、联系人:吕俊义(采购中心)*******
候永国(信息中心)139*****111
十、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9:30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2018年1月10日上午9:30分
2、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农委五楼506室]
十二、特别提醒:1、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如潜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逾期将以无异议处理。
平定县政府采购办
2017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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