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人防设备设计、生产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SJZDTWZ-2017-002

1. 招标条件与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承建单位为中国中铁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采购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统谈分签分付”模式,各施工标段负责与中标人的合同签订、采购供应、货款结算等业务。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投资建设单位按政府有关规定的筹集资金,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服务单位负责本次招标的标书发售、保证金收取、开评标现场布置等工作。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物资采购招标条件。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管理规定》;

1.2.5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6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北起正定新区,南至栾城,全长60.4km,共设车站36座。2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西古城至嘉华段。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5.822km,设置车站15座,其中石家庄站与2号线同期建设,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同期建设。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人防工程为地下铁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的综合利用工程。地下车站平时以交通运营为主,战时为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安全通道,紧急时作为人员的临时掩蔽场所使用。

2.2招标内容

2.2.1标的物:工程适用范围包括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东三教站、东岗头站、新世隆站、大戏院站、长安公园站、蓝天圣木站、运河桥站、铁道大学站、西古城站,13个车站及靠近车站站端的区间人防设备共249樘(详见后附表:物资明细表)。

2.2.2本次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所列货物的设计、生产加工、运输、安装及配套设备的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安装,保险,仓储,可能发生的相关设备、材料的进口,以及全部设备、材料在工程现场的交付等)以及现场作业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工作平台、水平及垂直运输、与其他设备及土建承包商的施工配合、临时设施 、检验检测、人工、水电、税费、临空墙/门框墙上的管孔封堵、备品备件等所有相关工作。

(2)服务:在招标人与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施工标段组织下,负责以上货物的设计、联络、生产进度、计划安排、接口管理、相关设备的调试管理、厂验(质量保证,工厂测试、试验、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对质保责任期负全部责任。

2.2.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型号进行调整的权利,最终结算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中规定),未达到招标数量不视为违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甲级许可资质;

3.3 为确保工期,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与河北省辖区内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及安装单位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签订的合作意向单位不得少于两家,且不得多于三家。签订的合作意向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年10月19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发文之前已取得人防设备定点生产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其资格认定证书上的“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2)2014年10月19日“国人防〔2014〕438号”文之后、2015年11月18日期间成立的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应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且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地铁防护密闭隔断门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3)2015年11月19日之后成立的人防设备生产企业,或2015年11月18日之前已取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但证书到期重新换领新证的企业,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其资格认定证书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至少具有一项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交投标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设计单位提供其设计能力证明;

3.6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报告;

3.7 投标厂家签订的合作意向单位已获得ISO9001认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8 投标人及合作意向单位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生产能力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没有处于河北省投标禁入期、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入名录内;

3.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本次项目申请(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完成注册后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站支行

账号:3428 6599 7421

潜在投标人的购买标书款应从对公账户汇出并确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2月23日下午17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售后不退。

4.3支付完成的潜在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ztwmsjz@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物资名称+投标人名称”。

4.4招标人在收到电子文件(第4.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3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文件。如仍无法下载,请联系鲁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将确认函(自拟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ztwmsjz@163.com,未按要求发送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的递交。

4.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座14楼,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第二会议室。

5.2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3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座14楼,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第一会议室;开标时间:2018年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2017年1月7日10时(开标前72小时)汇入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站支行

账号:3428 6599 7421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出,要求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及包件号。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7.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天。

7.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所投项目名称以及包件号)发送至ztwmsjz@163.com,未按要求执行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8. 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和中国中铁采购鲁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 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服务联系单位: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勋

电 话:15176859799 电子邮箱:ztwmsjz@163.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15176859799

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招标物资工程量统计表

招标物资工程量统计表

包 件 划 分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描述

数量(樘)

供应项目标段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包件01

人防门

各种

249

全线

4000

80

合计

249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请 表

招标编号:CREC-SJZDTWZ-2017-002


投标人

投标项目

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设计、生产及安装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

CREC-SJZDTWZ-2017-002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委托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申请投标包件号: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合作意向协议书

合作意向协议书

格式自拟: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标签: 总承包 安装 人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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