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快速低温灭菌系统招标公告
医院快速低温灭菌系统招标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快速低温灭菌系统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快速低温灭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联系电话:****-********转8349、8347
2、 招标编号:FYZB-X1-*******(闽财购计2008-473-1号)
3、货物名称及预算: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价(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包1 快速低温灭菌系统 一台 ¥400000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方。
5.2 投标方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
5.3投标方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4一个投标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5 投标方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方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方的身份投标。
5. 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的委托参加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2月19日起至2009年3月11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09年 3月12日15:00
开标时间:2009年3月12日15:00
8、评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 ******** ********(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8日
包1 快速低温灭菌系统招标要求
一、数量:1台
二、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0天交货
三、交货地点:中国福州 协和医院
四、概述:
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所需的快速低温灭菌系统1台,用于手术室,对内窥镜及精密手术器械进行快速消毒灭菌,对医疗、教学、科研起推动与促进的作用。其系统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良好升级能力。希投标方提供先进的优质产品。
五、 特殊要求及付款方式
1、 人民币报价,合同订立预付50%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2、 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在协和医院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3、 投标方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
4、 采购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 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单独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
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采用过氧乙酸溶液灭菌。
¢2、灭菌时间≤30分钟。
3、灭菌温度≤60℃。
4、灭菌过程中过氧乙酸溶液溶度0.2%,PH值为6.4
5、灭菌水双过滤器。
6、灭菌观察窗。
7、内置打印机可打印灭菌参数,可提供该及其使用次数;操作全自动,电脑控制,参数可调,打印完整报告。
8、内置诊断程序和故障判断、提示功能。
¢9、主机一体化,可在同一主机上进行硬、软腔镜及其他精密器械的低温灭菌。
10、提供硬镜、软镜和通用器械的专用托盘盒三付,便于手术器械传递,防止污染。
11、具有快速连接装置,可以有效地帮助任何口径的软镜和硬镜的内腔灭菌。
12、配套的化学指示卡监测灭菌液浓度及生物指示剂监测灭菌效果。
13、排除的灭菌液安全环保,对使用者和器械无损害,对环境无危害。
¢14、通过FDA或CE认证。
15、配套热水器、增压泵、过滤器、操作台等安装附件。
16、化学指示卡≥400片,生物指示剂≥20瓶。
17、灭菌液≥200盒、打印纸≥2卷、机内过滤芯≥5个(含机内原配)。
18、整机保修≥2年,负责搬迁一次。
八、技术服务要求:
a)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5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40 %。
b)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c)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d)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e)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f) 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要求卖方应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g)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h)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i) 卖方在接到买方设备故障通知的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卖方则应提供备品供买方临床使用。
j) 该机免费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k) 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l) 所有内贸合同,中标方在交货前必须提供所供货物的海关报关单据。
m) 整机保修≥2年。
九、以上条款由需方全权解释。
※十、对于设计原理不同的产品,只要能满足使用要求,经专家认可皆算符合上述技术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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