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分散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预算金额352944万元人民币(其中城中村194862万元,危旧房158082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长兴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服务,预算金额352944万元(其中城中村194862万元,危旧房158082万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7〕140号),同意长兴县中心城区及中心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购买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长兴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综上所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此论证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长兴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购买服务。
七.论证专家: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赵义义 | 高工 |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余绳宁 | 经济师 |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邓炳昌 | 工程师(法律类) | 湖州市公安局 |
八.拟定供应商:
长兴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金陵中路257号)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兴县金陵中路257号
联系人:卢珊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
传真:****-*******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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