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遮阳棚(二次)招标公告

电动遮阳棚(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电动遮阳棚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电动遮阳棚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XJSJX2017-TZD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静静

项目联系电话:****-*******139*****7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赛马场路256号

联系方式:王同斌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钟静静 联系电话:****-*******139*****704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9楼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电动遮阳棚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SJX2017-TZD002

招 标 人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资金额:3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综合办公楼屋面网架电动遮阳棚(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且具有该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4)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30至2017年12月2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9楼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9楼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贰份(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我公司报名及获取标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标签: 电动遮阳 部队 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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