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乌石镇彭德怀希望小学建设招标公告

湘潭县乌石镇彭德怀希望小学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N-171203

项目编号:XTJS********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乌石镇彭德怀希望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潭政发改基【2017】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湘潭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县乌石镇彭德怀希望小学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乌石镇彭德怀希望小学内;

2.3 规 模:建筑面积2125.52平方米,层数4层,建筑总高度14.7米,框架结构,总投资约620万元。

2.4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含教学楼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土石方、室外附属工程;原有教学楼卫生间拆除、幼儿园食堂搬迁改造,新建垃圾焚烧站一座,拆除重建围墙,围墙彩绘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12月26 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并在2017年1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审核备案。

投标申请人完成备案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3.6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7年12月19日 ~ 2017年12月26 日17时 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1月 9 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且相关证明须经得招标人和监督机构认可。否则,投标无效。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hnhxxt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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