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一期)PPP招标公告

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一期)PPP招标公告


乐平市磻溪河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JXYX2017-JDZ-032号)资格预审公告

经乐平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平市磻溪河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一期)PPP项目(以下“本项目”或“项目”)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市政府授权,由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下称“后港镇”)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平市磻溪河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JXYX2017-JDZ-032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规模

乐平市磻溪河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全域乡村旅游综合体,推动镇域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乡村旅游产业的突破,形成一个全覆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模式,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动镇域实力持续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设文明幸福新后港。乐平市磻溪河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将建成为集田园观光、农业体验、特色人文、精品村落等景观为一体,构筑一个大的城市田园综合体旅游风光区。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乐平市市区北郊,包含“湖塘村”、“大山坞村”、“枧头村”、“杨家坞村”、“钱家村”、“磻溪村”、“大田村”、“杨衣山”八个村落,用地范围内山体林立,“磻溪河”穿境而过,面积约4 平方公里。总体空间结构为“一核两轴两环五园四进八大村落”。一核:乐平市乡镇企业遗址文化公园;两轴:南北人文轴(原 206 国道)、东西生态轴(磻溪桃源风光带)五园:七彩农园、七彩药田、七彩花田、民俗商业街、乡村滨水新天地;四进:东西南北入口;八大村落:大田村、杨家坞、大山坞、湖塘村、枧头村、磻溪村、钱家、杨衣山。

2、项目投资

本项目实施内容和项目招标范围只包括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为30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8061.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4.7万元,预备费873.8万元。建设期利息按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年中借款测算,总计约1188万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31188万元。

3、项目运作方式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

乐平市人民政府授权乐平市后港镇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和引入社会资本,履行约定权利义务、实施项目监管及移交等工作。同时,授权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中标社会资本持股90%。

为了进一步推进项目的建设运营,考虑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选择DBFOT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合作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1)由乐平市人民政府授权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完成项目立项报批等部门的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签订PPP项目合同。

(2)乐平市授权乐平市后港镇政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权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政府注资代表单位,引进社会资本,实行PPP模式,与社会资本联合组建SPV公司。SPV公司按照市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主体及附属设施设计、投资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由SPV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在运营维护期间,乐平市财政局依照市人大预算决议,按年为SPV公司在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合理利润、融资成本、税费等进行政府付费。合作到期,SPV公司将项目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及运营权等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移交给政府。移交时制定的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体 田园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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