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标的 | 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材料采购、服务 | 采购用途 | 水稳生产原料 |
招标单位 | 金华市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时间 | 2017年12月 |
招标公示信息 | |||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向社会公开采购32.5散装水泥,现将招标内容及要求公示如下: 一、招标情况: 1、公司名称:金华市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ZTCJ材(2017)008 3、公司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低丘缓坡综合园日照路766号; 4、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中32.5R级复合硅酸盐水泥要求。三氧化硫含量不大于3.5%;氧化镁含量不大于6.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06%;初凝时间不小于120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安定性雷氏夹法试验合格;3天抗压强度不小于15.0Mpa,28天抗压强度不小于32.5Mpa;3天抗折强度不小于3.5Mpa,28天抗折强度不小于5.5Mpa;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 5、采购数量:招标人2018年度32.5R水泥用量计划约1.5~3万吨; 6、支付方式:当月结算后90日历天内付清货款。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近两年以来所投产品的平均销售数额不少于20万吨;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所供应的水泥具有水泥行业生产许可证;具有水泥质量认证证书;具有制造厂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 7、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工业园老330国道北侧; 8、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3)企业简介及宣传资料、产品检验报告; 9、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招标文件发放: 1、考虑到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人将在报名登记及送样试验单位中遴选入围单位(试验合格为入围单位),入围单位享有投标资格,未入围单位不再单独通知。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 四、组织单位:金华市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帆电话:****-******** 159*****889 | |||
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任何不当行为,可在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投诉。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切实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各单位对中标单位或中标价的相关意见建议,请与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法律监察审计部联系。 投诉及联系方式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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