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06)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编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套) |
1 | 台式计算机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 |
2 | 激光打印机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 |
3 | 复印机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 |
4 | 笔记本电脑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 |
5 | 便携式打印机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 |
6 | 传真机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371500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磋商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磋商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http://124.94.135.76。四、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证明,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
1、交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细河区区直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银行名称:农行阜新分行营业部;账 号:
****************9;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3、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间:2018年1月 2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
4、退还磋商保证金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
5、退还磋商保证金方式: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当即退还、初审合格但未成交的将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招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招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2018年1月3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出席招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251号
联 系 人:曹雪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3号
项目联系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