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荡温泉开发((鹅村村401亩)空闲土地招标公告
荷荡温泉开发((鹅村村401亩)空闲土地招标公告
宝应县射阳湖镇荷荡温泉开发项目(鹅村村401亩)空闲农田,受射阳湖镇土地流转资源管理办公室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决定对荷荡温泉开发项目(鹅村村401亩)空闲农田对射阳湖镇鹅村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荷荡温泉开发项目(鹅村村401亩)空闲农田流转项目,位于鹅村村,面积401亩(以一匡对外招标,中标后不再丈量面积),四至:东至东排河西圩,南至二级排河西圩,西至大蔴田东、南北排河东圩,北至主排河南圩。承包期限为种植稻麦二季约1年(按1年期收取承包金),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止。承包用途:种植稻麦作物经营,种植的面积不得套养龙虾、螃蟹。该项目明标明投,竞标底价650元/年/亩,该承包田的国家惠农补助资金归发包方所有。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中标人每年自行交纳农业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3、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负,合同到期及时让田,自行处理动产与不动产,否则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出让方所有,损失自负。4、承包期限内如遇发包方中途使用该面积土地,发包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中标方终止合同,如承包人麦子收割结束解除合同,发包方则按中标方所交承包金的70%予以退还;如承包人种植水稻抽穗前通知解除合同的,发包方则按每亩800元补偿给中标方,如承包人种植水稻抽穗后通知解除合同的,发包方则按每亩1300元补偿给中标方。5、承包期限内,发包方委托土地所在村运用原有泵站提供常态化服务,中标方需支付降水费每亩15元/年,降水费签订合同时交纳,此款归原承包田所属村收取,其田间内涝和灌水由中标方负责,费用自理。6、签订合同时, 中标方需交纳秸秆禁烧保证金每亩50元/年,中标方焚烧秸秆(包括承包期初上茬遗留的水稻秸秆也不得焚烧),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权,所交纳的保证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 ,同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合同期满未发现焚烧秸秆,并按照规定收割时切碎秸秆的, 秸秆禁烧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具体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唐汝忠139*****743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登记时需缴纳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8万元。报名时间及地点为:2017年12月15上午9:00-2017年12月21日上午11时(星期六、日不上班),宝应县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报名,联系人:徐海洲139*****326。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竞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在宝应县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站交易大厅竞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鉴证费按标的计算。
2、报名者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3、中标者必须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5:00 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4、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的0.5%。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射阳湖镇土地流转资源管理办公室
6、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宝应三农信息网(http://www.byngb.com)及射阳湖镇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7、报名材料费、保证金和竞价第一笔合同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
8、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报名联系人:尤永海 150*****886徐慧 ****-********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7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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