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法服装(GXZC2017-X1-234-TZ)询价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法服装(GXZC2017-X1-234-TZ)询价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执法服装(GXZC2017-X1-234-TZ)
询价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服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服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X1-234-TZ
三、项目内容:执法服装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为18.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六、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要求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 22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询价文件的方式:
⑴报名前报价人须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并打印企业电脑咨询单及最新年度报告。
⑵报名时须携带: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或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对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八、询价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25日16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6666 0008 5802 9000 10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12月26日15时 00 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号开标厅。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要求携带并出示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信用查询单: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点击“信息打印”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显示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显示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
(七)投标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八)投标人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其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九)投标人2016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以上资料在截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审核不通过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凭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法到达指定地点。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绣江路216号 联系人及电话:严婕 189*****3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金桃七街,朝阳幼儿园后面 项目联系人:陈健芬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十一、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梧州市人民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19 日 2017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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