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河长制公示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尉氏县河长制公示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文本表样(工程类)
招标人 | 尉氏县水利局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 | 尉氏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4日14时00分 | ||||||
评标时间 | 2017年12月14日14时00分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460000.00元 | ||||||
标段名称 | 尉氏县河长制公示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9035.12 | 刘磊伟 | 45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福建省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9446.52 | 李志彬 | 45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福建金泰泷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59643.32 | 刘登顺 | 45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7年12月 19日至 2017年12月 21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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