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9日16: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9日16:45至2018年01月03日16:4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号
预算金额¥1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059
采购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丽惠182*****68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418、420-421、423-4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许********059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

项目编号:[350600]ZY[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0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

联系方式:陈丽惠182*****6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许********059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418、420-421、423-4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招标公告

受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0]ZY[GK]*******、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00]ZY[GK]*******

2、项目名称:漳职院食品工程学院检测仪器(进口)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凯氏定氮仪(进口)

1(批)

250000

250000

5000

2

2-1

微波消解仪(进口)

1(批)

280000

280000

5600

3

3-1

水蒸汽透过率测试仪(进口)

1(批)

500000

500000

1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财库〔2011〕181号》执行。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财库〔2014〕6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按照《财库〔2016〕125号》执行。其他政策:(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按照《财库〔2017〕141号》执行),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19 16:45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3 16:4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09 09:00,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

联系人姓名:陈丽惠

联系电话:182*****68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418、420-421、423-426号

项目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2-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2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3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6:45至2018年01月03日 16: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财库〔2011〕181号》执行。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财库〔2014〕6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按照《财库〔2016〕125号》执行。其他政策:(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按照《财库〔2017〕141号》执行),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器 学院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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