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堡至金昌开行旅客列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招标公告

《河西堡至金昌开行旅客列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招标公告

《河西堡至金昌开行旅客列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因一次开标时投标有效人数不足三家,现将对《河西堡至金昌开行旅客列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项目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文件编号: JCZC2017GK-228 二、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河西堡至金昌开行旅客列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2)概算:163.22 万元(其中工程初测 107.39 万元、《可行性研究》编制 55.83 万元,包含《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会全部费用)(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提供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装正本。(二)(1)投标人须具有铁路专业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格;(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5)投标人须具有铁路专业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格;(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6)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7)投标人须具有环境、质量、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8)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原件装正本。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 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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