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地铁专项工程用物资第一批次采购(10kV电缆熔接头)项目邀请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数量及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名称 | 物料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地铁专项工程用物资第一批次采购项目项目 | 1 | 10kV电缆熔接头 | 10kV绝缘中间接头(电缆直通熔接头-MMJ)制作、安装 | 套 | 200 | *******.00 |
3.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
交货期为:接到订单之日起15日内;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电力技术开发,电力电缆附件安装,或者电气设备安装等资质。
(3)投标单位安装技术人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资格的机构颁发的电力电缆附件安装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
(4)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缆熔接的试验报告。
(5)投标单位须提供2项及以上熔接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要求单独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对每一批次产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并对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检验工作予以配合;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杭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平台(http://115.236.160.4)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不接受个人缴款)。汇款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联系电话:
****-********);
(2)投标人点击参加后,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建设银行宝石支行
银行帐号:
****************0264
(4)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03号二楼226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01月03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交到杭州市上城区民权路16号二楼开标室。如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民权路16号二楼开标室。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58号;
邮政编码:310009 联系电话:
****-********;
传真:联 系 人:缪顺杭;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03号二楼228室。
邮政编码:310009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 系 人:张豪祺。
10.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同上述联系方式。
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